<股票配资网大全>中国银行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版)全文解析股票配资网大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操作中国银行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版)全文解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监会《个人贷款 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住房系指由房屋产权人出售,房屋 土地管理部门已颁发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可在房屋交易二级市场流 通,卖房人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住房。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住房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 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住房的商业性贷款。第四条 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 的原则,借贷双方应根据此原则依法签订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此 项业务的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分支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具有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收入,良好信用,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四) 所购房屋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五) 必须支付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贷款人要求的购房首付款,并在贷款人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六) 借款人应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七)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贷款币种、限额、期限与利率第七条 贷款币种: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币种为人民币和外币。申 请外币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有外汇还款来源。第八条贷款限额: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所购 住房评估价值或二手房交易价格的70% (两项选其中较低一项),具体 成数不得超过监管规定。单笔贷款的成数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 信用记录逐笔确定。第九条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其中房龄 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 土地使用年限(附件中60家个金条线重点行的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 最长可放宽至40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 65周岁,符合我行规定的中高端客户可延至70周岁。如果申请老式花园洋房、老式公寓、老式四合院以及对位于大中 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二手住房贷款,贷款期限 与房龄Z和超过上述年限要求的,可向总行个人金融总部提出业务开 办申请,待总行批准后叙做。第十条贷款利率:分行应严格按照总行关于个人贷款利率定价政策 的要求执行,在总行规定的范围内,人民币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执行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住房贷款利率,可在总行规定的定价范围内 进行浮动。在符合个人贷款、外汇管理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K,外币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外汇贷款利 率。第四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时,可通过与我行认可的中介机构或本人直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中请并同时提交下列资料:(-)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书;(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 港澳同胞回乡证及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等)并提供其复印件;(三)在贷款人开立的用于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的存款凭证及 复印件或收款收据及复印件;(四) 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五) 借款人(购房者)与房屋出售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六) 拟购二手住房的《房产评估报告》。(七)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 资料。第十二条所售房屋应具备的条件和售房人应提供的资料:(-)所售房屋必须符合上市出售条件;(-)拟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三) 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四) 房屋共有人签字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文件;(五) 承租方出具放芥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六)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第十三条贷款的审批个人二手住房贷款须由业务经办机构对借款人和房产中介机构 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所提供的担保能 力进行评估,写岀书面审查意见后报消费信贷中心按相关流程进行审 批。第五章贷款的担保、保险第五章贷款的担保、保险第十四条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担保方式可为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当地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公司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个人住房贷款必须以所购住房做抵押,贷款人可根据 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追加质押担保、自然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或当地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十五条 抵押物保险:借款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购买抵押物保 险。第六章贷款的发放、使用与偿还第十六条 借款申请获得批准后,借款人(包括房屋共有人)及 其他有关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贷款人处当面签订有关合同和办理 用款手续,并开立结算账户。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贷款人可在 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借款人指定的扣款账户中扌11收贷款本息。第十七条 贷款发放: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贷 款人应将合同中所约定的贷款金额,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合同 约定,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 账户,若当地监管部门对贷款资金支付账户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第十八条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主要有一次性还本付 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递减(增)还款法。其中, 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只适用于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个人二手住房贷 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或到期一次 偿清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应按月并自使用贷款 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偿付贷款本息。合同签订后,未经贷款人同意不 得擅自改变还款方



